蕾,吐露娇艳风情,近距离下,仿佛还能闻到一股蜜糖融化的香气。
可惜,一开口就打破滤镜。
“看我干什么?揍你啊。”说话时,嘴巴还沾着一圈白沫儿,成功让陈柏焰笑出声。
“哎,昨天那个男的,你同学?”
沈姜一口牛奶没咽下差点吐出来:“什么啊,江女士请来给我上课的小提琴老师。”
“请家教?”陈柏焰挑眉,发出一声短促的笑:“之前请了几个女老师,全被你气跑了,怎么着,看见帅哥不忍心了?”
他可不信沈姜会老老实实练琴,谁不知道沈姜最讨厌小提琴啊,昨儿个那么乖,一看就是装模作样。
“是啊,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吗?人家比你可帅多了,我当然舍不得撵走。”摇头晃脑还挺开心。
“嘁——”男人嘴角噙着玩味的笑,忽然想起什么有趣的事情,餐桌下的脚踢了沈姜一下:“比我帅?你的意思是我很帅咯,但那家教老师比我还帅,是这个意思不?”
沈姜连连翻白眼:“滚蛋,能别这么自恋给你脸上贴金吗?”
“你哥这叫自信!”
沈姜:“……”
刚开始到这个家的时候,陈柏焰可不乐意她叫他哥,压根看不惯她。
两个人是什么时候从“仇人”变成“欢喜冤家”了呢?
好像是沈姜来到这里的第九个月,陈柏焰发烧,家里一个人也没有,她驮着他到医院的那一次吧。
虽然路上坐的是出租车,但从医院到急诊室的一截路可都是沈姜无怨无悔背着他,一口气上了两层楼呢!
那样小的身躯,驮着一米八的大高个,谁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力气,总之就是做到了。
而且最重要的是,那时候她特讨厌这位继兄,所以为什么还要救他。
想不通,干脆不想,后来两人的关系慢慢软化,虽然依旧针锋相对,两个长着獠牙的狼崽子却再没有了一开始想把对方搞死的心态。
自那以后,这个重组家庭才真的像一个完整的“家”。
“你呢?工作真辞了?以后不会要住家里了吧?”
陈柏焰勾唇:“真是不好意思啊,没辞。”
看沈姜要笑,立马又说:“但这个家我照回。”
沈姜:“……”
她企图激怒他:“你不会为了跟我斗气,要每天开两个小时车来回跑吧?”
陈柏焰之前住在离总院最近的一家公寓楼,走路十分钟就到,如果要住御景湾的话,至少早起一个小时才能确保不会迟到。
陈柏焰抬眼瞥她,眼里笑意盈盈。
“是啊,老虎不在家,猴子称霸王,我可不能让你太幸福。”
靠!
怎么有陈柏焰这种讨人厌的家伙啊!?
第10章 提十个灯
沈姜因为性格原因,在学校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,唯一的朋友是校外那群混混,同班同学也都知道,他们经常看见那几个混混在巷子里等沈姜,一群人勾肩搭背到处疯玩。
此后,就更没有人愿意与这个不学无术的大小姐做朋友。
当然了,沈姜也不稀罕跟这些人做朋友。
在她看来,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都是虚伪的,擅长搞小团体排挤人,还有校园暴力,因为她初中就是这样过来的。
之前在贵族学校,沈国辉虽然有钱,也掩盖不了他是没文化的土豪,是暴发户的身份。家里有钱不假,但贵族学校比沈家有钱的一大把。
再就是学校有个很奇怪的“习俗”,学生们乐忠于搞小团体,男女都有。沈姜加入过几个不同的团体,无缘无故皆被排斥。
直到初二跟随江荟珠“改嫁”到荣市,才晓得,那些个小团体们压根瞧不上沈姜父亲那样大老粗土豪,再加上她那时年纪小,有强烈的“讨好型人格”,讨好这个讨好那个,就是个没有脾气的软骨头,是个谁都能踢的皮球,可不就被人一路欺负吗。
那两年沈姜过得异常压抑,又不想让爸爸担心,憋着没说。
好在后来转了学,沈姜主动提出要进普通中学。
她反思自己,一改之前软弱的性格,从软弱变成强势,结果还是没能交到朋友,反而被这些“平民同学”当作是嚣张跋扈的大小姐。
荣市一中是市内最好的高中,沈姜是擦着线进来的。
高一结交到混混朋友们以后,不能说一落千丈,总归对成绩还是有一些影响的,唯一收获的只有微不足道的“快乐”。
沈姜第一次接触到不学无术的团体,大家都以她为首,叫她“姜姐”。她在一声声姜姐中迷失,他们让她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瞩目和被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