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她看来,女儿家虽然好,总归不是自己的地方,尽管回了热河免不了要伺候一家老小,她仍然觉得这样更好。,零·点+看_书/ ¨首?发′
林慧在孟林7岁的时候,去掉了“副教授”前面的副字,正式成为林教授,工资涨了一点,由570元变成了720元。
孟睿升级还要比她更早一些,工资也更高一些,现在俩人的每月工资加起来有1600元,算是时下当之无愧的高收入。
虽然每月收入不菲,但是俩人都不是追逐享受的性子,除了买书,没有别的大开销,每月的支出并不多。
林慧从回国工作以后,就把每月的工资的一半汇给了贫困地区的学龄儿童,用于捐资助学。
结婚的时候林慧曾把这个事情告知过孟睿,他表示很支持,说家里开销有他,林慧的收入她可以随意支配。
其实林慧在国外的时候,也没有停止对亳市儿童福利院的捐助,不过不是以实物的形式,而是定期汇款。
后来回国后,得知亳市儿童福利院得到了国家的重视,物资方面宽裕了不少,才停止汇款。_墈`书.屋- ^首!发*
一方面也是因为回国后不像在国外那样自由方便,每个人生活的圈子都很小,周围都是熟人,反而不好操作,只能把自己明面上的收入光明正大的捐出去。
林慧自30岁之后就再没有动用过空间里的物资。
前世自己孤儿一个,无依无靠也能奋斗成为有房一族。
现在太平社会,自己还有先知的便利,又在几个世界顶级学府多年深造,学历学识已经达到了普通人难以企及的高度,如果这样还不能自己立足,那就太无能了。
林慧抛开了空间这个金手指,把自己当成个普通人,每天正常上下班,努力工作,靠工资生活。
林慧和孟睿除了正常的工资之外,还有一个收入来源就是稿费。
俩人不时的会在国内外刊物上有文章发表,每年的稿费加起来也有不少,受父母影响,小小的孟林也试着写一些小短文、童话向儿童刊物投稿,竟也不时的有所斩获。
既然发表,那就有稿费,这个钱算是孟林的个人收入,林慧和孟睿承诺:这些钱由他自由支配。/r,i?z.h?a¨o¨w+e-n?x?u.e\.¢c~o+m-
8岁的孟林没有拿着钱去买零食或者玩具,居然让孟睿带着他去附近的银行办了张存折,把这些钱和他的平时的一些零花钱都存了起来。
孟林的这个行为惹得周阿姨啧啧称奇,周阿姨已经在这个家里待了八年,看着孟林从一个小婴儿长到如今模样,早就成了家人一般的存在。
第42章 七零女知青(42)
原本林慧和孟睿打算等孟林上小学之后,就自己带孩子,不用保姆了。
但是计划赶不上变化,林慧今年和两个同学一起合伙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,多了不少杂事。
律所一开始没有什么名气,门可罗雀,但是在打赢了几场关于经济纠纷的官司之后,业务渐渐多了起来。
林慧除了上课还要为了律所的事奔波,孟睿的工作也比较繁忙,俩人都没空打理家里的琐事,就把周阿姨留了下来。
律所的发起人和大股东都是林慧,她在律所成立之初就设了一个规定:对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尤其是农村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,这其实就等同于非官方的法律援助。
这个提议,在当时尚属于大胆的尝试,不少同行都在非议,有说林慧“沽名钓誉”的,也有人说林慧“不自量力”的,新成立的律所要有多少盈利才能顶得住这么“败家”。
不管旁人怎么说,林慧都始终坚持这项规定,每年都坚持为一些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,还好律所承接的经济类案件比较多,盈利丰厚,经得起这些损耗。
即使承接了不少费时费力毫无收益的法律援助,年底律所分红的时候,居然还收益不少,林慧转手就把她的那部分分红捐了出去,孟睿甚是赞同,也跟着捐了不少。
现在孟睿在常规的教学之外,承接了一些大型企业经济顾问的工作,虽然增加了一部分工作量,但是报酬亦是不菲,远远超过了做老师的工资。俩人就一个孩子,也没有什么大的开销,这些额外的收入就用来回馈社会。
虽然教师之外的工作收益是很高,但两个人最看重的还是做老师的这份工作,林慧没有忘记自己回国的初衷,没有忘记要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的宏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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